主營產(chǎn)品:標準品,標準物質,土壤標準物質,化學試劑,標準氣體,菌種,培養(yǎng)基,實驗耗材,等
水樣采集的一般要求
理化指標:采樣前應先用水樣蕩洗采樣器、容器和塞子2~3 次(油類除外)。
微生物學指標:同一水源、同一時間采集幾類檢測指標的水樣時,應先采集供微生物學指標檢測的水樣。采樣時應直接采集,不得用水樣涮洗已滅菌的采樣瓶,并避免手指和其他物品對瓶口的沾污。
注意事項
1、采樣時不可攪動水底的沉積物。
2、采集測定油類的水樣時,應在水面至水面下300mm 采集柱狀水樣,全部用于測定。不能用采集的水樣沖洗采樣器(瓶)。
3、采集測定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機污染物的水樣時應注滿容器,上部不留空間,并采用水封。
4、含有可沉降性固體(如泥沙等) 的水樣,應分離除去沉積物。分離方法為:將所采水樣搖均后倒入簡形玻璃容器(如量簡),靜置 30min,將已不含沉降性固體但含有懸浮性固體的水樣移入采樣容器并加入保存劑。測定總懸浮物油類的水樣除外。需要分別測 定懸浮物和水中所含組分時,應在現(xiàn)場將水樣經(jīng) 0.45um 膜過濾后,分別加入固定劑保存。
5、測定油類、BOD5、硫化物、微生物學、放射性等項目要單獨采樣。
6、完成現(xiàn)場測定的水樣,不能帶回實驗室供其他指標測定使用。